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

反映生活經驗的古文字

反映生活經驗的古文字

許進雄

(本文的內容主要取自許進雄所著的《中國古代社會》(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5年修訂版)、《古文諧聲字根》(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5年)、《簡明中國文字學》(台北:學海出版社,2002年修訂版))

語言是群居社會相互溝通的必要管道,是動物界所共有的。但只有人類的高度文明社會才能夠把傳遞的內容用符號、音響或影視的方式記錄下來,然後傳到遠地,傳至後世,而不是讓它說完之後即消失無蹤。這種把內容永久保留下來的符號就是文字了。
現今中國漢字結構千變萬化,筆劃姿態優雅美麗,個別風格獨特洵異,以致形成了評價很高的特有書法藝術,這些都不是拼音文字系統的文化所可比擬的。眾所週知,今日中國文字的特異性,主要因素就是漢字還保留了象形文字的精神。雖然幾千年來最古老的古文字體系,如埃及的聖書體,美索不達米亞的楔形字,以及中國的漢字,都是以圖畫式的表意符號為主體的文字體系。其他古老文字體系早已湮沒不傳,或為拼音文字所取代。只有漢字仍然保存其圖畫表意的特徵,沒有演變到拼音的系統。漢字演變到現在,儘管外形已起了很多的變化,但字義仍有線索可循。一般人雖已無法從筆劃了解其原來的創意,但文字學家可以綜合古代字形與字義而追溯其創意,了解古代文字創造時的一些社會內涵。這種特性對於有志探索古代中國文化者帶來很大的方便。
世界各古老文明的表意文字,都可以讓我們了解其時的社會面貌。因為這些文字的圖畫性很重,不但告訴我們那時存在的動植物、使用的器物,也往往可以讓我們窺見創造文字時的構想,以及借以表達意義的事物信息。在追溯一個字的演變過程時,有時也可以看出一些古代器物的使用情況、風俗習慣、重要社會制度、價值觀念或工藝演進的等等跡象。
西洋的早期文字,偏重以音節表達語言,意象的字比起中國少得多,相對的可資利用以探索古代社會動態的資料就比中國少。中國由於語言的主體是單音節,為了避免同音詞之間的混淆,就想盡辦法通過圖像表達抽象的概念,多利用生活的經驗和聯想以創造文字,而不是大量借重語言的音素。所以不但象意的字多,幾近二千個,用以造字的情境也遍及各領域。
象形文字的特徵是透過圖畫的描述,讓他人理解圖畫所要表達的意義。具形象的物體,只要描繪其形狀就可達到目的。但絕大多數超乎型體的,具抽象概念的意義,就要通過共同的經驗才容易被理解及接受。因此,文字可以告訴我們創字時代的很多情況。也可以根據某些訊息判斷一個字產生的時代。
文字不是一開始就呈現完整體系的,它是零星地與日俱多,慢慢才成有條理而可遵循的系統的。中國文字的萌芽期有多久遠,由於學者們對文字的定義還未取得共識,或以為古文字包含有舊石器時代的信息,因此可上達萬年。或以為要以實證為憑,三千多年前商代的記錄才算是真文字。現在從古文字本身形象所反映的現象,可以肯定起碼四千多年前中國真正的文字就已創造了。
商代的甲骨文有「郭」字,作一座四個方向都建有看塔的城牆形( )。甲骨刻辭是用刀刻在龜甲或牛肩胛骨上的。由於甲骨質料堅硬,用刀刻不方便畫圓,因此很多圓形的物體就以矩形或多角形表達。郭字的城周大都作矩形,但也有作圓形者,後來也省略了左右兩方向的看塔。此字分化為郭、墉二字,前者的字義偏重城的範圍,而後者則偏重城的牆。如果一個字有圓圈與矩形的兩種寫法,則作圓圈的必是較早、較原始的寫法而更近於寫實。不少甲骨文以矩形表達的字,西周金文的族徽是以圓形表達的,故不少學者認為金文的族徽比甲骨文保存了更古老的字形。
關於城周的形狀,目前所發現最早的城牆建築要推河南鄭州北郊西山遺址,興建於仰韶廟底溝類型的時代而廢棄於秦王寨類型的時代,年代約在距今五千三百年前至四千八百年前之間。其平面略呈圓形,與甲骨文所描寫的形象一致。但是較大量的早期城牆都建於龍山文化的晚期,諸如山東章丘城子崖、河南登封王城崗、淮陽平糧台等,而其平面都作矩形。就發展的程序講,圓形的建築一般要早於矩形的。如圓形的穴居要早於矩形的地面建築。經常移動的游牧民族也喜歡採取較省力的圓形形式,而定居的農耕民族就多採用矩形的形式。因此甲骨文的(墉、郭)字既然有以圓形的形狀表示,就表示文字創造時所見的城周是圓的。商代已不見圓形輪廓的城牆,而字形猶保留圓形的輪廓,應是古代所見的正確形象。因此創造「郭」字的時代應是矩形城周的時代之前。即其年代可能早到五千年前的仰韶廟底溝類型的時代。至遲也不晚於修建矩形城牆的龍山文化晚期的下限西元前二千年。
文字雖不是某個人發明的,卻是因某一群人的需要而加速發展起來的。文字對一般人的主要用途是記錄所擁有的財物數量,或重要的吉慶婚喪日期,鮮少涉及思考演繹,及繁雜事務的詳細描述,故不必有多量而成體系的文字符號。但政府的官員、史官為了記錄事件的曲折過程,或人事的銓敘;巫師為了不忘記繁複的儀式過程、使用的器物材料以及製造方法,故有必要發展一套體系較完整的記錄制度,因而促進文字制度的推廣與建立。政府的官員在創造文字體系的初期過程中,雖然沒有依據很嚴謹的條例,卻也有相當的共識、一定的原則。而文字的創造既然以生活的經驗為主要訴求,有些事經常發生在貴族的生活圈中而少見於下層的民眾,記錄時就以畫出眼睛的人加以區別。如「履」的金文畫一個穿鞋子的人( )。穿鞋子如果與身份無關,就不必費事把此人的眼睛,甚至眉毛都描寫出來。中國有以赤足表示尊敬的傳統。為了保持廟中的潔淨,就有在前往寺廟的途中穿鞋子,而於行禮之前脫鞋,赤足進入神聖的廟堂以保持禮堂潔淨的需要。一般民眾沒有這種需要,也沒有必要穿鞋子,故代表鞋子的字需要強調高級貴族的形象。又如「沬」字,甲骨文作一跪坐的人從盤盂中取水洗臉之狀( )。金文則改作全身洗澡之狀( )。此字金文出現的時機非常多,字形繁雜的作雙手持皿倒水向盤皿上的人加以沖洗,此字或省雙手,底下之皿,雙手以及盤皿。最簡省的作有眼睛有眉毛的人及水滴。創意是雙手倒水讓他人洗澡。一般以為金文銘文「沬」字都假借為眉壽的眉字。但中國華北經常缺水,一般人較少沐浴,貴族可能因經常舉行祭祀而要經常沐浴潔身,故以貴族形象創字,否則何必費事強調人的頭部細節。銘文的眉壽都作沬壽,從來不作較容易寫的眉。沬壽可能原來表達慶祝高壽時要沐浴整裝。祝壽是貴族較常舉行之事,故要以貴族形象表達。若如「蔑」字,表現一人的腳被戈所傷之狀( )。貴族受刖刑,雖有財富,但身分受損,故才憂鬱寡歡,精神不振。如為一般人,擔心生活而不只是悶鬱不樂。
再如甲骨文的「宿」字,作一人於蓆上睡覺之狀( )。「疾」字則作一人生病而睡於床上之狀( )。這兩字都要把字側著來看( ),因為中國古代把字寫在竹簡上,寬短的形象要轉向寫成窄長的樣子,以致看起來兩字都像站立的人依靠在某物之前的樣子。睡覺和生病是不分階級都會發生的事,故把人畫成簡單的側面形象。而「夢」字就作一位畫有眼睛和眉毛的人躺在床上之狀( )。原來在古代,不管貴族或平民,都在地面上睡覺。但是一旦生了重病,就要在床上作息。這或許是有健康上的考量,但主要的是古人認為死在床上,靈魂才能轉生,故病危時要在床上準備接受合於禮儀的死亡儀式。埋葬時也要睡在棺內的床上,所以葬字就作一人躺在棺內床上之狀( )。但是作夢並不是貴族的專利,也不會導致死亡,為什麼要畫貴族在床上的形象呢?原來古代的中外社會,當為政者遇到難於決斷的重大事件時,往往以求之神旨來作決定的依據。夢在很多社會裡被認為是神靈的指示。一般人不必刻意求夢,也不一定記得夢中的細節,但貴族有作夢的重要性及迫切性,非得作夢不行,於是有以吃迷幻藥或絕食斷水的方法強制求夢。這兩種方法可以產生類似作夢的幻覺,但也可能導致死亡,故要選擇在床上作夢,以備萬一死亡時不違禮儀。這不是一般人的行為,故畫出大人物的顏面。
(參考圖:漢代之前棺材的式樣,棺內有懸空的床架。)

(參考圖:陜西西安出土的西元六世紀的石承棺架。漢之後,床架下移至棺外成承棺架。南北朝之後又省去床架。)

古文字可以表現古人的生活情況或經驗是非常多樣的,有些是我們可以想像得到而沒有見諸記載的。有些知識我們甚至不知他們已經了解了,但現在卻可以從字形推斷出來。譬如,商代鑄造的銅器,經由化學分析,各類器物的銅與錫合金大致有一定的比例,推測當時對各種青銅的合金性能有一定的認識。我們找到「則」字,其甲骨字形作一個鼎與一把刀並列之形( )。了解其創意是,祭祀用的鼎彝容器需高銅量才能色調華美,而切割的刀則需高錫量才能銳利而耐磨。以鑄鼎與刀各有一定的合金規格表達準則的意義,證實了考古發掘的推測。然而「吉」字,作置型範於深坑中之狀( )。現今的科學知識,知道鑄件的良善與否,與冷卻時間的快慢有絕對的關係。如果散熱慢,金屬便有充分時間整合而使鑄件的表面緻密度增高。因而從字形可以理解古人於深坑中澆灌銅液的原因,不但因它使工作較方便,也使坑中的熱氣不流通,銅液冷卻慢,鑄得表面緻密度高的銅器。這不但古籍不見記載,地下的考古也只能看出商代在深坑中鑄器的事實,但不能肯定是為了使散熱緩慢的要求。現在從文字的字形和創意就可了解商代的工匠已有這種認知。
(參考圖:商代型範套鑄的示意圖。吉字的上部分就是型範已套好後的形象)

古人居住的環境從文字也可以充分的看出來。有些文字反映的古代動植物現今已不見了,就可了解可能是起於人們對環境的過度開發,或氣候的變遷,以下試舉一例說明。解廌是東周以來漸成神話的動物,被理解為似鹿而一角的神物,有解決訟案的能力,並視之為吉祥的象徵,常見為吉祥裝飾圖案中的題材。甲骨文不但有「廌」字,作高大的平行長角的羊類動物形( )。它有被獵獲的記錄,膚色為黃,且有多字以廌為結構的部分。如「慶」字,是以廌與心的組合( )。漢代的字書《說文解字》,以為慶字和古代以鹿皮為結婚時納徵的禮物有關。這是字形訛變後的一種誤解。很可能古人視解廌的心臟為美食或有特殊的藥效,故以獲得時可資慶祝表意。另有一羈字,作廌的雙角被繩子綁著之狀( )。羈在甲骨刻辭的意義為傳遞信息與物資的驛站。想來古代還以之拉車,後來改以較快速的馬,故字形也改從馬。西周的金文也有兩字以廌構形。「薦」字作廌在眾草之間,創意是解廌所吃的草料是編織蓆子的好材料( )。「法」字以廌、去、水組合( ),創意是解廌用角碰觸訟案中有罪的人以去之,執法公正如水之保持平準。古代有以動物幫助判案絕不是附會的解釋。越南古時也有借用老虎判案的習俗。我們長期以來以為廌是想像的神獸。但是越戰時,越南在密林中發現一種頭有一對非常平行的長角,身軀有如羚羊的黃膚色大型哺乳動物。它正是「廌」字所描繪的對象。原來中國在七千年到三千五百年前,年平均溫度比現在高攝氏兩度。後來氣溫下降,甚至低到比現今還低攝氏兩度。有些喜熱的動物不能適應氣溫的下降,就被逼南移而致最後不見於中國,如象和犀牛也是古代在華北大量生息過的,現在都已不見。廌可能因字形的演變(廌),使頭部看起來有點像一隻歧角的鹿,故被誤會為不存在的神獸。
筆者所出版的《中國古代社會》,就是以古文字配合考古、民俗等訊息,介紹古人生活的各種樣態。以下略舉一些例子以見古文字所能反映古人生活的多樣化:
冶金在古代,不管中外都是對生活各方面有極大影響的革新發現,對於這種嶄新的技術,了解古人有何反應也是有趣的事情。甲骨文的「复」字作一隻腳踏在一個鼓風袋的踏板上之狀( )。鼓風袋是借用腳重複上下踏板的動作,把袋內的空氣不斷地通過鼓風管擠進煉鑪以提高燃燒的溫度。复字是以重複動作表達往復、重複的意義。若要使壓入熔爐的空氣強勁,以提高燃燒的效果,爐端的送風管口要稍細。我們從甲骨文( )可以看出商代已有這種認識。戰國以來的描述,中國操作鼓風的方向都是水平式的,與西洋早期慣用的上下足踏式不同。現在從字形可以證明中國最初的鼓風橐也是上下足踏操作式,後來才改良為水平式的。
厚薄是個很難用圖畫表達的抽象概念,古人創此字的方式也是很有創意的。甲骨文的「厚」字,作一個大口細底的容器依靠在某處之狀( )。此容器的外形與商代的坩鍋相似。坩鍋本身厚重,加上盛裝的銅液,重量達二十公斤以上。為了易於傾倒燙熱的銅液,故設計成上重下輕的尖底形式。但上重而大,下輕而細的東西難於自己站立不傾倒,故置放時要傾斜依靠它物。知以坩鍋的壁遠較一般陶器厚以表達厚度的概念。

(參考圖:河南安陽出土商代的坩鍋及剖面圖)



礦石的開採是非常辛苦的事,而且也伴隨著高度的危險性,顯然不是一般人所樂意從事的,故古代很多社會採用強制的手段。中國文字也反映了這種事實。金文的「深」字作一人在洞穴中汗流浹背並張口呼吸之狀( )。挖掘山石會激起很多灰塵造成空氣齷齪。礦井越深除了易崩塌外,壓力也就越大而溫度越高,空氣也不易流通。造成氧氣不足,呼吸困難,甚至瓦斯中毒。發掘的戰國古礦井有深達四百公尺的,可以想像以深坑道中常遭遇的呼吸困難經驗創造深的意義,其背後隱含的痛苦。還有,金文的「嚴」字作一手持工具於山洞中挖掘礦石并置之籃中之狀,有時山外也有幾個已運出的籃子( )。去掉山巖的部分就是「敢」字( )。推知古代的採礦是在山中進行,且是非常危險的,故有山岩及嚴厲的兩組意義。需要有相當的勇氣才能從事此等工作,故有果敢的意義。
轉個方向,談一些有趣的日常生活面。台灣好多山區的觀光景點有販售平地難得吃到的竹筒飯,它也反映在甲骨文上。「燮」字作一隻手拿著一管細長的竹筒在火上燒烤之狀( )。以前原住民同胞於外出打獵時,不便攜帶多餘的炊具,就隨地找一斷竹節裝水及米,用樹葉封口,然後把它放到火上燒烤,等到竹中清水燒開而榖物煮熟時為止。這種方法的燒食,竹節幾乎烤焦了,故「燮」有大熟的意義。這樣煮熟的飯清香可口,但費時良多,在家就可利用較快捷的陶器,不必每次更換竹節了。
家居的舒適是越文明的人們越講究的,照明是其中重要的設施之一。尤其是越多夜間活動的人需求越多,也可作為文明發達的指標之一。從考古發掘的信息看,商代尚無專用燈具的製造,但從文字可推知商代已有燈具的使用。甲骨文「光」字作一個跪坐的人,頭頂上有火焰之狀( )。火焰是難於用頭頂著的,頂著的必是燃油的燈座。商代的燈光大半微弱,且有黑煙。因為甲骨文的「幽」字作一火與兩股線蕊之狀( )。應以表現火燒燈芯的光線幽暗之意。推測當時所用的燃料大半是植物油。燈本應放置在穩定的地方,為何文字表現以人的頭頂著呢?一來古時沒有什麼家具可放置,二來為了避免受到煙氣的燻烤,就得與光源保持適當的距離。以頭頂燈,人體就像燈座,不但較手捧的穩定,也照得廣遠。對於有跪坐之習的中國人來說,以頭頂燈是頗為實用的方法。故常有燈架作奴僕頭頂燈台之形。至於商代不見專用燈具出土,其原因一是商代夜間的活動只限少數的貴族與有限的節日。所以商紂作長夜之飲,才會被視為荒淫無道。一般的農家,太陽下山不久就去睡覺,以便次日一清早就去田地工作。既然沒有經常的室內夜間活動,就用不著專用的燈具。當時的社會使用燈火的機會不多,燈具不普及,甚至沒有專用的燈具。故被發掘的機會也就相對地減少了。另一方面,初期的燈形與盛飯肴的豆同為有高腳的淺盤。很可能商代因使用機會不多,有事時才臨時借用吃飯的陶登,事後又恢復其盛飯肴的功能,故難以察覺它曾一度用以照明。從專用燈具的未見,推知當時夜間活動也不多。
還有一件與夜間生活有關的事,也因古文字形而可以論證還不明確的事。起碼從商代以來,就有根據太陽在天空的位置來表示白天某特定時間的習慣。商代雖遞有改變,白天的幾個定點為旦、大采、大食、中日(或日中)、昃、小食、暮(或小采、昏)。白天的分段, 每段約二小時。但晚上只有前半與後半的夕及夙,不見更細微的分段。甲骨文的「更」字作一手拿著棍棒在敲打某種器具之狀( )。從更的意義推測,應該指後代常見的晚上四處巡邏打更報時之事。它不但反映夜間有更細的時間分段,也暗示有製作某種器具以精確計量時間的流動。一般以為中國在西元前五世紀才使用漏壺計量夜間的時刻,現在看起來,或許可以早到商代。
娛樂是人們於勞動謀取生活之餘,順應生理及心理的需要,幫助恢復體力疲勞,舒展心情,交歡結好的活動。故其活動是今日人們生活中所不可缺少的節目。它的形式可以是吹奏器物,投手踏腳或玩球。很多活動在今人看來是極富娛樂性的。但上古的人只顧謀求生活,較少以有意識的行動去討別人或自己的歡樂。如果有人訓練某些特有的技能或節目以取悅他人,尤其是以賺取經濟利益為目的,就表示該社會的商業活動已達一定的水平。歌舞是最早從祭祀的娛神目的轉化為娛人的活動,其他的項目應較遲。甲骨文有「化」字,作一人正立與一人倒立之狀( )。化的意義為變化、變幻。「化人」一詞表達表演種種的變幻之術的人,即今之魔術師。漢代魔術的表演經常與雜技同團演出。甲骨文的化字除了是表達翻跟斗的體操活動外,實在找不出與字形、字義能有關的其他事物。倒立是體能訓練變化出來的花巧動作,奧運的「體操」項目就是著重這一類技巧的表演。商代有可能雜技表演已脫離敬神的目的,而是專業地以娛樂他人為職向了。金文則有「戲」字,作以戈戲弄高踞矮凳上老虎的遊戲( )。戲有戲耍的意思,故它比較可能是種游戲,不是真的刺殺老虎。捕獵老虎具有相當高的危險性,宜用智取。如果以戈直接搏鬥,就是不智的愚昧行為,故甲骨文以戈刺虎創造粗暴(虣)的意義( )。漢代有東海黃公的戲劇雛型演出,扮演殺虎不成而反為所殺的的娛樂性節目。

(參考圖:東漢時期的白衣彩繪三人倒立雜技陶俑,化字的取材形象)

(參考圖:漢代畫象石上的戲虎圖)
經過時間的遷移,有些習俗的內容已產生了相當的變化,但通過文字,有時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其基本精神所在。廣東和台灣地區,不久前還保存著「蓋水被」與「點主」的喪葬儀式。所謂水被是一塊五尺來長,二尺來寬的白布,在中央縫上一幅同長而尺來寬的紅布。在入殮之前,先由孝子為之蓋上水被,然後再輪流由其他親人蓋上。至於點主的風俗,那是請一位有名望的人在預先寫有王字的神主牌上,用朱筆點上一點成主字,完成埋土前的儀式。主是死著靈魂的駐守處。這兩種習俗的源流都甚為久遠,也反映在文字上。
「微」字有兩個意義,一是眼睛瞎了,一是私下行動。甲骨文的微字作手持利器自背後棒殺老人之狀( )。一定是因為此老人的視覺已非常不佳,故要殺死之以減輕經濟的負擔,故有眼瞎的意義。棒殺時要不讓老人知道,或不在公眾之前做,故有私下行動的意義。老人頭蓋骨被人為利器所擊破的例子,常見於中外的舊石器遺址。很多學者以為,幾十萬年以前的社會不會為經濟的原因殺老人,擊破頭蓋骨是為了吃其腦以增加個人的魔力。其實這種意見是有問題的。一個有七千多年的廣西桂林甑皮岩遺址發現十四個頭骨。其中四具的頭骨發現有明顯的人為利器所劈削或穿刺等致命傷痕。其年齡都在五十歲以上。其他年輕人的頭骨就沒有這種現象。在那個時代,五十歲已經是很老。這幾個甑皮岩老人顯然都是因為年老,或體弱多病,難以照顧自己的生活,由子孫執行再生的儀式。被殺的人沒有感傷,執行的人一點也不覺得有罪惡感。
棒殺病弱老人的習俗並不是遠古的中國所獨有,在其他的早期文明也有類似的習俗。上古的人生產水平低,經常糧食匱乏。尤其是當疾病流行或部族遷徙頻繁時,病弱的老人往往建議把自己殺了以喂飼同胞,解除一些饑餓的危機。對那些老人來說,那是對族人一種有貢獻的解脫,要比病死而腐朽於地下心安得多。楚國宗廟的壁畫大概有夏啟殺母的故事,屈原不了解,於《楚辭‧天問》提出『何勤子屠母而死分竟墜』的反問。啟是個賢君,萬無殺母的行為。因此好事者造出神話,說啟的母親為避與治水中的禹踫面而變成石頭,石頭又裂開而生出啟,啟等於殺了自己的母親,才使得尸體分散數地。人後來文明多了,不便自己下手,於是送到野獸出沒的地方,由野獸代行,然後檢餘骨回來埋葬,故產生了漢代孝孫原穀把祖父迎回來的故事。再進一步,等人死後才送去山野。如果撿回來的骨頭沒有被吃得很乾淨,有殘肉留著,就表示此人生前有罪,家人就會大為不安,這也就是所謂的二次葬或洗骨葬。
古人並不了解死與生的關係,以為靈魂要脫離身體才能重新投生,以利器敲擊腦後是最快而不痛苦的方法。雖然社會又演進到不讓野獸破壞屍體,靈魂轉生的信念還是存在的,於是自己施行割破屍體的儀式。甲骨文的「文」字作一個人的胸上有各種形狀的刺紋之狀( )。刺紋是種對屍體美化的工作,故文引伸為文學、優雅等需要修飭的事物。文使用於死者的美稱,不見用以贊美活著的人。後來更在屍體撤上紅色的粉末或埋在紅色的棺材以代表鮮血,象徵破體流血的古老傳統。
於胸上刺紋表示死亡的儀式可能產生了一個歷史上的誤解。周朝的祖先古公亶父,有意讓第三子季歷繼承其權位,但是礙於有傳位給長子的傳統,心中鬱鬱不樂。此心事為長子太伯和次子仲雍得知。兩人為了成全父親的願望,《史記‧吳太伯世家》記載,『於是太伯、仲雍二人乃犇荊蠻,文身斷髮,示不可用以避季歷。』一般解釋,以為吳、越二國為紋身的民族,太伯與仲雍入境隨俗,也斷髮文身成為野蠻人,所以不能回國繼承權位。這種解釋並不很合理。二人只要留上頭髮,穿上衣服,一點異樣也沒有,何至於不能再當文明人?再者,先秦文獻講到中國境內有紋身的民族竟只有吳和越。那有這麼巧的事,兩兄弟不約而同,分別投奔域內兩個僅有的紋身之俗的地區。猜想太伯與仲雍之所以紋身,是要以周人死亡儀式來象徵自己已不在人間,要周人不必再等待他們而立即擁立季歷。因為二人分別對吳、越有教化之功,吳、越人民為了表示尊崇,也仿效他們在胸上刺紋,以致最終成為吳、越兩地的特殊風俗。
神靈的想像是人的腦力發展到某一個階段才有的事。原始宗教源於人們對自然界的恐懼、驚異、響往與失望等種種心態的混合,需要在心理上獲得安慰與寄託。有心的人就漸漸利用這種形勢導人向善,或加以控制以圖利自己。聰明的人不但想出了神靈寄居的崇拜物,也設計了鬼神的扮相和行為,作為神的代理人,以達到控制他人意志的目的。看看文字如何創造鬼神的形象也是蠻有趣的。
鬼既然是人想像出來的東西,其造形和行為就離不開人們的經驗和所見的形像。但為了達到畏嚇的效果,就得與正常人的形像有所差異才會發生作用。因此就根據某種異徵加以誇張,或以異胎取形,以致有了與正常人形像差別的二頭、三腳等各種扮相。甲骨文的「鬼」作一人戴有巨大的面具之狀( )。「畏」則除戴面具外,手上又拿著一把武器之狀( )。赤手空拳的鬼已難令人抗拒,若加上有武器,其威力更大,更令人畏懼了。故古人以此景來創畏怕的意義。「異」字作戴著面具而兩手上揚揮舞的鬼狀( )。未開化民族的面具,形狀大都恐怖驚人,有異於常人。因為他們認為面容異常者有精靈存寓其中,故異字有奇異、驚異等意義。
越神秘的東西越可以讓人起驚恐而達到震懾的目的。除了戴恐怖的面具外,古人還曉得塗磷發光的方法。甲骨文「褮」字的意義為鬼衣,作衣服有多處火光之狀( )。衣服怎麼會有火光呢?原來巫師了解磷的性質。甲骨文「粦」字作一人身上燐光點點閃爍之狀( )。磷是脆而軟的固體物質,存在骨骼中。埋葬後慢慢會滲到表面來,易於暴露於空氣而氧化,在黑暗處發出碧綠閃爍的光。因為野獸常把墳中的骨頭扒出,暴露在空氣中。墓地燐火閃爍的事實,無疑會增加恐怖的聯想效果。因此有人把礦物磷塗在衣物上,跳起舞來,碧綠的光點左右前後飄動,就會有墳場鬼影憧憧的氣氛。新骨發不出燐光,只有多年的朽骨,其所包含的磷才會暴露而發光。在人們的心目中,無疑只有魔力更大的老精物才會發燐光。故意義為老精的「魅」字,在甲骨文就作戴面具的鬼身上,又有閃閃的碧綠燐光之狀( )。巫師雖然以魔術騙人,卻懂得很多的科學現象。
古代巫師雖然享有很多的敬畏與權力,但也有犧牲生命的時候。中國以農立國,農業的豐歉與雨量的多寡和適時與否有莫大關係。華北夏季經常鬧旱災,到漢代還有以焚巫的方式求雨,大概期望上帝不忍心讓代理人受火焚的痛苦,從而降下甘霖以解除巫的困厄。所以甲骨文的「熯」字就作一位被火焚燒的巫師雙手抱腹而張口祈禱之狀( )。死不可惜,難受的是火焚之苦,因此也研發了止痛的秘方,開創了醫學的研究。
有時從生活的小器物也可以探測出重要的信息。梳子似乎是沒有階級之分的,但甲骨文的「每」字作一婦女頭上裝飾著多件的豐盛飾物,非常美麗之狀( ),用以表達豐盛的情況。而意義為貴族女性的「姬」字,則除了豐盛的飾物之外,還以密齒髮梳裝扮( )。古代的成年男女都結髮而使用骨笄。骨笄只固定髮結,梳子雖是使長髮平順的工具,但古代的梳子都有大面積,以展示為主要目的的裝飾圖案,且質材常是高價的玉或象牙,是不必勞動的貴族的特有形象。出土的商代骨笄數量上萬,但梳子則數量寥寥可數。梳子大致是五千年前才開始出現,應證了中國在五千年前進入有階級的時代了。
(參考圖:山東泰安縣出土,大汶口文化的透雕象牙梳)


人要靠群眾的力量才能與動物植物爭奪自然資源,團體生活的空間不容獨享,期望大家都遵循一定的生活習慣和準則, 維持大家之間的和平和安寧。此人人遵循而可預期的行為準則就是法。如果行為超過社會所能容許的範圍,就要接受懲罰,以為震懾之用。傳說周代有施行對人身造成永久傷害的五刑三千條:刺墨之刑一千,割鼻之刑一千,斷腳之刑五百,去勢之刑三百,以及死刑二百條。但是甲骨文卻有好幾個刺瞎眼精的刑法。「臧」字作一豎立的眼睛被戈刺割之狀( )。瞎了一隻眼睛的俘虜沒有太大的反抗能力,最好是順從主人的旨意。在主人來說,順從是奴隸的美德,故臧有臣僕和良善兩種意義。「民」字則作一隻眼睛被針所刺瞎之狀( )。民的意義本是犯罪的人,後來才被轉以之稱呼平民大眾。單眼的視力不及雙眼的視野廣,會大大減低戰鬥的效力,卻不減低其工作的能力,故也是古代其他民族所經常使用的控制奴工的方法。
最後再舉一例日常生活有關的字。甲骨文「盡」字作一手拿著多毛的刷子在洗盤皿之狀( ),因為用刷子可以完全清洗乾淨,故意義為完全。但相對的,「徹」字作指頭扭曲的手在清洗鬲中的飯渣之狀( )。鬲是為了煮飯的目的,改良鼎的實足為虛空的袋足,以節省薪柴的消耗。但是刷子伸不進凹陷的鬲足。就算能夠伸進,也沒有辦法把飯渣挖出來,故要用彎曲的手指才能徹底地把鬲裡頭的渣餘清洗乾淨。很可能漢代之後鬲的消失,就和這個缺點有關。

(參考圖:河南偃師出土,早商的陶鬲。)


(參考圖:陜西岐山出土,西周早期的陶簋。)

簡明中國文字學序

認真、隨緣而無悶

黃啟方


真有些不可思議呀!
與進雄竟然能持續四十年如兄弟般的情誼,甚至包括自己在內,都會有「不可思議」的感覺。四十年前,剛考上臺大中文系,從榜單上知道,「系狀元」是個叫「許進雄」的「好漢」--必定不會是女生的!心想倒要先會會這號人物。在九月中的入學典禮上,赫然發現坐在自己前排左邊、留著平頭、戴著眼鏡、正聚精會神的在看武俠小說的人,就是「系狀元」許進雄。一時興奮,就親切的拍拍他的肩膀跟他打招呼,原希望他也能有同樣的回應-因為大家都是第一次見面,而那個年代像我們這些由臺灣中南部鄉下來臺北的大孩子,說有多青澀就有多青澀,急於認識同班同學的意念是相當強烈的,又何況-許進雄-他是「系狀元」呢!不想被我拍了兩下,他只轉過頭瞄了我一眼,透過鏡片流出來的眼神是冷峻的,神色中似乎在怪我打斷了他的「練功」,並且又迅速的回過頭去繼續他的「功課」。我大為反感,心中不停的嘀咕著:這傢伙、有什麼了不起、以後絕不理他……..。
不想一轉眼四十年漫長的歲月過去了!我不但不能不理他,四十年來,越來越能欣賞他認真純樸、隨緣無悶的性情。
進雄在古文字學上的天分,就像他在玩電腦上的高超表現一樣的令人咋舌;當我們這一個年齡層的「中古」人面對日新月異的電腦欲迎還拒以至手足無措時,進雄卻早已能完全掌握電腦的精密多樣的功能,能隨心所欲的驅遣運用;就像當年大部分中文系二年級的學生都為「文字學」而苦惱時,進雄則早已跨越古文字而進入「甲骨文」的殿堂,日後更以精深的研究改寫了許多卜辭上的成說,奠定了他在甲骨學上的地位;大陸安陽博物苑甲骨文展覽館中懸掛的甲骨學權威學者的肖像,他是臺灣地區除了前輩甲骨學大師董作賓彥堂先生外唯一的一位。這也是我們兄弟們津津樂道而引以為榮的。
進雄在臺大拿了碩士學位後,奉屈翼鵬師之命,遠渡重洋,到加拿大多倫多安大略省皇家博物館去整理館藏的甲骨片。這一去沒想到就回不了台灣;以進雄率真的個性與略無避諱的言談,竟使他成了黑名單中的一個;當我們知道他被懷疑到這種程度時,不禁要慨嘆那些打小報告的所謂「忠貞分子」,不知傷害多少真正忠貞的心!經過各方人士的解釋,總算能讓他回台灣了。闊別多年,進雄仍然是那個樣子,除了增加一句習慣性的口頭語「我們那邊外」,幾乎一點也沒變。在台灣只有短暫停留,當我們為他送行時,他竟情不能已、熱淚盈眶;我們知道他是多麼珍惜兄弟朋友的感情呀!此後,我們盡可能安排請他回台大中文系擔任客座教授,而他也有強烈的意願想回來貢獻所學,好好教幾個學生。七年前,我有個機會要籌備一個新的中文系,打了一通長途電話邀他回來一同打拼,他二話不說的答應了,並且立刻作回臺的準備;後來又得知我又放棄了那個機會時,他也沒說半句不滿的話,因為他總是相信我的決定是必有道理的。
進雄終於回到台大中文系專任教授,回到他當年讀書的研究室了!而造化弄人,我卻在同時從台大中文系退休了!誰能料得到?
世新大學成立了中文系,我要求他來教文字學,他就來了,然後就著手寫這本「簡明中國文字學」。他總是這麼認真,無論是玩電腦遊戲、交朋友、教書或作學問,他都是這樣認真的。認真是認真,卻無所爭,也因此雖然天天生活在這擾嚷不安的濁世中,但從沒有刻意逃避,而一樣可以達到無所罣礙之境。這就是進雄!
書要印行了,進雄對我說:「你就寫一篇序吧!」那麼,這就算是序吧!
二千年六月二十日於新店心隱居

四十年友情堪珍惜

四十年友情堪珍惜
許進雄
啟方打算整理發表過的散文,出版專集,要我寫篇序。我自忖自己缺乏文學修養,沒有寫過感興的文章,怕寫不出像樣的序,來為他的書增光。但他連說不要緊,只要寫些兄弟的情誼就可以了。一提及兄弟的情誼,我就沒話說而答應了。何況他不久前還為我的書《簡明中國文字學》寫序,怎能不回報呢!
啟方、章景明和我於民國四十九年同時考上臺大中文系。不知是因同為北上求學而住進男生第七宿舍的關係,或性情相投,三人經常同進同出,形成莫逆之交,同學雅稱之為三劍客。論年齒,我們都是三十年次的,但我的月份最早,景明次之,啟方最晚,就習慣相互稱呼老大、老二、老三。記得也曾一度聯合取個別號,分別為伯玄、仲玄、季玄。
我為人一貫糊塗,記性不好,也自然不太追究過去的事情。我已記不得當初大家相識的情景為何。倒是幾次聽啟方說,第一次見面時他很想揍我一拳。我一直納悶,到底何事讓他如此氣憤,總是忘不了。謎底終於在我書的序中透露出來了。原來在新生訓練時他拍我肩膀,期望我熱情回應,誰知我竟然只回頭瞄了一眼,又專心去看武俠小說了。想不通自己當時何以會如此的傲慢。後來啟方一定了解我不是那樣傲慢的人,所以才會成為情逾兄弟,推心置腹的好朋友。
我們三人的性格和才情都不一樣。景明性子豪爽,最為聰明,有過目不忘之能,一支曲子往往只聽一次就會唱。啟方溫溫文文,但胸有成竹,作事有板有眼,且很有文采。大二我被拱出來選系代表或幹事後,就請他主編系的學生雜誌《新潮》,記得頗受好評。也記得大四時他填寫一曲,感懷大學四年的生活,同學為之競唱,還經由陳燕學妹的姐妹遠傳香江。我則是胸無城府,不知忌諱,常說不得體的話,且天資不高,一首五律要讀上幾天才會背,而且沒兩天就忘了,以致到現在也還只能唱完一、二首歌。但是獨對文字學有特別的愛好和領悟,大一就開始學習商代的甲骨文,頗受師長們的關注和期許。
除文字學外,我似乎什麼事都不會做,也作不好。幸好我待人真誠,朋友都能原諒我的短處,也經常替我善後,安排事宜,我也欣然接受他們的安排和指派。景明、啟方經常與我同行,故照顧我特別多,令我心中無時不在感念,這應也是我出國二十幾年後,毅然結束加拿大的工作而返國任教的重要原因之一。服完兵役後,我們又同時進入臺大中文研究所就讀。景明選擇學習三禮,啟方專攻宋代文學,我則繼續從事甲骨的研究。三人的研究課題既然不同,上課時段有別,再加以啟方和我都未畢業就結婚,相聚的時間自然不像以前那麼多,但兄弟般的感情始終不因分離而損分毫。
承蒙李濟之先生與恩師屈翼鵬先生的推薦,我於研究所碩士班畢業後就遠渡加拿大的多倫多,應皇家安大略博物館之聘,整理明義士所藏的甲骨去了。不想一去就差不多三十年。於是,同為三十年次而高我們一班的曾永義就取代我的位置,成為新三劍客之首。我在國外工作,可能因業務需要而常與中國政府有所應酬,或自己言談不小心,或被捲在時代的浪潮中,竟然被名列黑名單,不能夠回臺探親。在那個年代,行動被政府管制的人,是眾人避之惟恐不及的。但景明和啟方都沒有因之和我疏遠,深信我為人清白。後來得許倬雲先生的幫助,我可以回國探親了,就成了新的四人兄弟群,但景明和啟方還是以我為他們的老大,和對永義的感情似乎有些不同。
我雖然可以回國探親,但每次都要作特別的申請,我就把啟方寫作擔保人。有一次我申請回國,時啟方當臺大的訓導長,就受到有關單位的拜訪,說有關我的新資料源源不斷,請他三思是否接受作為擔保人。啟方力陳我不會有問題,慨然承受作為擔保人的責任,并說臺大訓導長的話不聽,要相信誰的呢!一點也不怕會受連累。
我每次回臺都和兄弟們作短暫的相聚,總是捨不得分離,以致常在臨行的宴聚流涕。兄弟們也了解我很想回臺共聚的心情,想找個適當的時機讓我回來。啟方兩度有機會籌備新的中文系,都詢問我能不能回來共同奮鬥。我都答應會結束加拿大的工作,回來共襄盛舉。但啟方的計畫卻生波折,只好一再為我安排短期的客座教職來臺。永義見啟方的計畫一時不能實現,就建議我回臺大來,兄弟們自然能經常在一起,我就欣然接受他的建議,向臺大中文系申請職位。不想我被接受了,而啟方竟然要從臺大退休,轉去世界新聞大學任職。失望之餘,在系裏歡送他的晚宴,我不禁又流下淚來,預知他到世新後,必然會事務繁多而不能經常參加兄弟們的聚會。後來啟方也邀我到世新兼課,我以為到世新兼課,每星期至少可以一起吃頓午餐,誰知也偶而才能共餐一次。
我不但拙於言辭,也沒有好文筆,更不會為山水草木而動心感懷,所以看到別人下筆如行雲流水,不禁羨慕與欽佩他們的捷才。我們兄弟四人,永義與啟方經常在報紙發表小品文章,或記旅遊所見,生活感興,或學術片斷,哲學雋思。我都讀得津津有味,如果自己的名字被提及,更是有附驥尾的光榮感。對他們的成就,我都由衷的佩服。但我讀他們兩人的文章,似乎感覺有點不同。永義的小品,我不管是躺著、站著或坐著,似乎都可以輕鬆的享受他的風趣。雖然我們尊稱他為酒党的党魁,受他的封爵,我卻常調侃他,開他的玩笑。但啟方的文章,我似乎要正襟危坐才能把抓要旨,也從不開他的玩笑,和他談的都是正經話。
總之,四十年來,啟方和我雖是聚時少,分離多,彼此也少談閒話,但都相當了解對方的心志,可以說是貌似離而神實契合。他給我的建言,我會比別人的更慎重考慮。現在我也套用啟方給我序裏的話,就把我們的兄弟情誼算作序吧。

二千年禧八月於多倫多寄寓

中華古文物導覽序

中華古文物導覽序言
我在台灣大學中文研究所接受商代甲骨研究的訓練時,從未想到會因研習甲骨而導致深涉中國古文物的收藏與展示的機緣。一九六八年冬天,因李濟之與屈師萬里兩位教授的推薦,受聘前往加拿大多倫多市皇家安大略博物館整理明義士先生收藏的大批甲骨。安大略省博物本是多倫多大學的附屬單位,兼有教學與展示的功能,一九六八年因擴充編制而成獨立的省屬機構。館藏的文物包括人類所有地區的文明與科學領域的資訊。其中以遠東部的中國文物最為有名,號稱中國地區以外最豐富的十大收藏之一,很多藏品還是獨一無二,連中國都難得見到的。
自己在台灣所受的專業訓練是有關中國學問的,既然在以收藏中國文物著稱的單位服務,自然會變成同事們諮詢的重要對象。為了因應工作的需要,我只得擴充自己求知的領域,除了加強對中國思想、文學、語言等學科原有的訓練外,也自修考古、藝術、民俗、天文、產業等各方面的知識,以應付博物館的多樣化展覽主題,因此也就不自主地開始深入了解中國文物的必要知識。
在多倫多,我本有博物館與大學的穩定工作。但受到學長曾永義教授「回母系貢獻」的一再敦促,一九九六年應台灣大學中文系之聘,回國來講授中國古代社會、甲骨學、文字學等課程,當時並沒有開設有關中國文物課程的構想。在一次餐會中,認識了世新大學通識課程的主任趙慶和教授,談及中國文物知識的普及化教學問題,我告以自己曾經在博物館工作,具有二十幾年參與中國文物的收藏與展覽的經驗,在加拿大的洋人社會裡也長期從事推廣中國文化的活動。他就問我是否可考慮去世新大學開一門有關中國文物的通識課程,我答以何樂而不為。當時以為只是客套的交談,並未作教學的進一步打算。誰知開學前不久,突然接到電話,說通識課程已經排定了,請我準備上課。在匆促之間,就決定以我同事們為介紹館藏重要文物所編寫的書,"Homeage to Heaven, Homeage to Earth – Chinese Treasures of the Royal Ontario Museum" (多倫多:多倫多大學出版部,1992年)作為講課的主要教材,輔以其他機構的典藏品。如此邊教學邊編寫教材,一年之後,初步的教材就緒,我也就把中國文物概說的課帶到台灣大學去。
皇家安大略博物館的展示以主題為主,每個展覽的籌劃都像寫一篇論文。不但展示的整體內容有起承轉合的結構,個別文物的說明,除必要的名稱、功能、質材、年代、製造、裝飾等資訊外,還特別重視文物背後所隱含的生活與社會意義,希望觀眾於參觀後,能對展示的主題有明確的認識而不是只瀏覽展品美麗的外觀而已。在長期受這種以教育觀眾為展覽目標的主導原則的影響下,我對於文物的認識也常著重其製造時的社會背景,所以講課時,也經常借重我所專長的中國文字學、中國古代社會學,作綜合性的詮釋與引申。譬如:在介紹紅山文化的玉豬龍時,就借甲骨文的肙字談佩帶玉佩以驅避蚊子的可能;介紹大汶口的象牙梳子時,就借用甲骨文的姬字談髮飾與貴族身分的關係;教到東周的蓮瓣蓋青銅酒壺時,就談蓋子的濾酒特殊設計;介紹唐代的彩繪釉陶婦女騎俑,就談婦女生活解放與自主性的問題;對半坡文化的小口尖底紅陶瓶,就談中外以陶器運輸水酒的慣習;對唐代墓葬的伏羲與女媧絹畫,就談中國的鹿皮與結婚禮俗,以及古代台灣原住民與漢族的關係。借金代觀世音菩薩彩繪木雕,介紹觀音菩薩的傳說與信仰;借宋代太和銘雙龍紐鏄鐘談宋代慕古風與金洗劫汴京的史實;利用刻紋木陶拍介紹陶器燒造的科學知識等等。
大部分同學對這種涉及多學門、整合式的新鮮教學法感到很有興趣。有位在某出版社就職的同學找我談,說她們的總編輯對我講課的內容也有興趣,有意請我將講課的內容寫出來出版。與總編輯的面談,初步決定撰寫一百四十篇,每篇約一千一百字,以一件文物為中心,選取新石器至清代各種不同類型的文物,依教課的模式與精神,談論各種相關的問題。因博物館的展覽經常提供導覽服務,導覽員會對較重要的展品作詳細的解說,並申論個人的意見,這與本書撰寫的性質和目的非常類似,故也把書名訂為《中華古文物導覽》。面談後我就興致勃勃的開始選件與寫作,誰知到了任務快完成時,因故不簽合約,寫作的興致也就此打消,於寫完一百三十一篇後就輟筆不寫了。之後曾把部份文章改寫為六百字的專欄刊在國語日報上,但登了四十幾期亦中止了。此次國家出版社的林社長向我徵求甲骨學方面的稿件,我想何不先把現成的稿件交給該社出版。承林社長不棄,付梓問世。出版在即,欣喜之餘,不免惶懼,學界先進,賜教是幸!

許進雄
民94年5月13日於台灣大學

《俗文學概論》序

我沒有能力為永義的書《俗文學概論》寫序,只想寫我和他的交情,以見其為人。古人說,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所以我這篇序,對讀者還是有用的。
永義在台大中文系高我一班,到底是如何相識的,經過了四十年,實在很難記得,但可確定該是我大一的時候,而且大半是一九六零年九月入學後不久。因為那時他當學校《大學新聞》的主編,我曾寫了一篇小文章,請他看看可否在上頭刊登。那時兩人已是滿熟了,所以沒有在文章上署名。心想,如果可用,他自然會替我加上名字。誰知登出來時,竟然不附作者名子。我的處女作竟然是隱名的!
四十年前的大學,與學長們的互動是很少的。不像現在,一進來就有學長帶領從事各種活動。回想起來,應該是在上文字學的課堂認識的。說起來很慚愧,由於自己太不量力,開始上課後,我就去旁聽二年級的文字學和三年級的聲韻學。由於兩人同是南部上來的,他台南我高雄,都是以中文系為第一志願,也都是以第一名考進,可能因此惺惺相惜,很快就熟絡起來。他早我兩個月誕生,無形中視之為老大哥。
永義是因為對文學有強烈的興趣才讀中文系,我則因為英文太差,只好選擇不用讀英文課本的系所。也許是因為自己沒有半絲文學的天份,看到永義大二就當了《大學新聞》的主編,對他羨慕、欽佩之情,想非局外人所能體會。總之,四十年來我敬佩他之心不曾稍減。所以經常在飯飽酒酣之餘,戲稱自己為了迴避永義,高三多讀了一年,不敢與他爭中文系的第一名。
在大學的成績,永義始終各科都保持前茅,我則除了甲骨文或文字學,似乎沒有一樣行的。但他大概也能欣賞我在那方面的才能,所以學業的差距一點也沒有妨害兩人的交情。
永義雖然高我一班,但研究所卻同時畢業。那時讀研究所須寫論文,很少有兩年就畢業的。我因為有屈萬里老師與李濟之先生的推薦,講好了去加拿大的皇家安大略博物館整理館藏的甲骨,因此兩年就畢業而留在系裏當助教,辦理出國的手續,以及學拓甲骨的功夫。命運常常作弄人,我因為英文太差才讀中文系,不想因為喜好甲骨文,竟然被聘到使用英語的國家,用英文取得博士學位,用英文工作與教書。
一九六八年底出國,一九七四年取得博士學位後,因到中國旅遊與從事學術活動,竟然遭到限制回國的命運。在那個時代,人人都迴避與這樣的人交往。我們雖然平時沒有通信,但永義一到美國遊學就與我聯絡,一點也不怕會惹麻煩。我深知他在中國戲劇學上的造詣。就利用他來美的機會,向多倫多大學遠東系系主任推薦,對永義發出邀請函,並寄上機票,請他來講演。那是他第一次到多倫多來。他總共來看我五次,我也到美國去拜訪他兩次。
永義精短而有趣的小品文是我非常喜歡的,內人和我也幾次在他的文章中出現。有一次他來我家,口袋所插的高貴圓珠筆竟然寫不出字來。經內人細心地用熱水泡,終於可以寫出字來。因此,永義寫了一篇「皮爾卡登的筆」。我們陪他在安大略湖畔散步,太陽一下山,所有的海鷗一陣騷動,竟然在防波堤一字排開且頭都向外,宛如接受檢閱。永義也寫了一篇讚嘆自然神奇的文章。永義喜愛遊山玩水,附近的尼加瓜拉大瀑布,他去了幾次。其中有一次正值大風雪,在一望無盡,漫天狂舞的雪片中,只有我們一車在前進。到達了目的地,除了平日有如千軍萬馬的隆隆水瀉聲稍弱外,擁擠吵雜的遊客們竟不見了,只剩下兩個不知危險的莽漢,細細品賞上游奔騰而來的浮冰氣勢。在深及膝蓋的濕而軟的白雪上,一腳步一腳步緩慢地走動,眼看四周的樹枝,都因為被瀑布激起的水珠給包裹了而成透明的冰雕。永義感慨說這才是瓊枝玉樹的月宮景象,不知有沒有也寫成文章。
永義來我家作客五次,非常瞭解我的心情。我在國外奮鬥多年,在大學當了教授,在博物館當了研究員,也當了八年的主任,在僑界也不陌生。接觸的人,上自國王政要,下至收藏家、藝術家、媒體、學生等。生活好像是滿多彩的,但內心不無遺憾,就是不能時常跟往日的朋友相聚,沒有好好地訓練幾個學甲骨的學生。限制回國的禁令解除後,我就經常回台,但每在離台前夕的朋友聚會哭了起來。永義深知我是一個不會自己規劃生涯的人,他要替我安排回來教書。
「兄弟,客座案通過了,立刻搭飛機回來。」接到這樣的電話,我沒有多問,就向博物館請了十個月的無薪假期,於一九九六年隻身回到台大中文系當起了客座教授。回來後,他幾次找我長談,要我留下來。幾經猶疑,終於決定留在台灣。如果有任何學生感到有所受益,其功應歸曾永義。
永義的學術成就不必由我來吹捧,我也沒有能力去評論。在給黃啟方的書寫序時,曾提到永義的小品,我不管是躺著、站著或坐,似乎都可以輕鬆的享受他的風趣。而啟方的文章,我似乎要正襟危坐才能把抓要旨。永義覺得我說得有點不敬,似乎意味輕忽其內容。這可是冤枉了我。其實我是在稱讚他將大道理平易化、有趣化,讓更多的人願意去閱讀。就像永義研究的雖是戲曲得深層理論,卻能應用到民間的藝術,並且付之實行。他編寫劇本,推廣崑曲,把歌仔戲、民間曲藝都提升為全民欣賞叫好的娛樂與藝術。他把學術與民俗的橋樑架設起來,這是我最佩服永義的地方。我一直在學習他的這一意圖,在多倫多的博物館工作時,我總是努力地透過各種管道,包括在報紙寫專欄、放映電影、曲藝表演、甚至烹飪,嚐試把中國文化與文物介紹給更多的大眾,希望不只是富豪或學者的雅好而已。
四十多年來首次為永義的書寫序,且略述多年來的情義,一者透露多年來對他的欽佩,二者感謝他把我從加拿大招回來
許進雄
寫於永義的生日,二零零三年四月四日,臺大宿舍

研究生涯的回憶

研究生涯的回憶 許進雄

在甲骨學界裏,自己的研究成果應該是可以不愧對師長的教誨的。回想自己對甲骨學的深厚興趣,可以說是起於一個偶然的機會。自己在高中三年級時,對能否考上理想的大學並無把握,因此就辦理休學,打算考不上理想大學時還可以回校再讀。想不到章程竟然改變,不能以同等學歷報考。我只好賦閑在家。有一天在一家書店購得王念孫的《廣雅疏證》,發現十幾個不同的字竟然可以有同樣的意義,覺得中文非常奧妙,又買了幾本同類的訓詁學著作閱讀。或許也因自己的英文成績太差,所以恢復學籍後就改讀乙組,立志學習中文。報考時就只填了台大、師大、政大的中文系三個志願,也如願考上了台大。
進入台大中文系後,並不要求自己拿高成績,把求知的重點放在文字學上。不但旁聽二年級的文字學、三年級的聲韻學,自己還閱讀王筠、段玉裁等人的著作,也積極向戴君仁、金祥恆兩位教授請教。台大文學院古文字研究室創刊《中國文字》時,金老師送了我一本,裡頭有一篇「釋虎」,讀到了「虎」字由甲骨、金文一步步演變到楷書的過程,大感興趣,從此更堅定我學習甲骨文的決心。
大一暑假,金老師要我到第十研究室讀書。當我興致沖沖地跑到研究室,發現金老師還未到。我就先進去,坐下來自己看書。不久有位穿著不是很光鮮的老先生進來,問我有何事,回答了問題後,他又問我看什麼書?有何感受?。我不知他就是鼎鼎有名的甲骨學大師董作賓先生,竟答說段注《說文解字》有不少錯誤。他立刻大聲吼叫斥責我,引來了大量的圍觀者。後來我了解他中風過,情緒有點不穩定。直到他逝世,我就不敢再接近古文字研究室。
大二上李孝定老師的文字學課,他對我甲骨學的知識有所肯定,於學年末推薦我以『商代祭祀的研究』題目,申請得到中國東亞學術研究獎學金。對於一個大學部的學生來說,這是莫大的獎勵。這個研究報告就是我以後在《中國文字》發表多篇文章的基礎。
大三上屈萬里老師的尚書課。屈老師對我甲骨學的知識也有所肯定。當時寫了一篇「對張光直先生的『商王廟號新考』的幾點意見」,向老師請教,他竟然把它送到《民族學研究所集刊》而被刊登了。後來在國外更有幾次與張光直先生討論學問的機會。上了中文研究所,我請金祥恆老師當論文指導教授,他卻要我商請當時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講學的屈老師指導我的論文,《殷卜辭中五種祭祀的研究》。這本甲骨學周祭研究的重要論文,應該也是後來推薦我去加拿大工作的導線吧。
加拿大皇家安大略博物館收藏明義士先生的甲骨,責成中央研究院推薦人選去從事整理的工作。李濟之先生、屈萬里老師聯合推薦,建議以那一批甲骨作為我撰寫博士論文的主要資料。但博物館認為借用館藏的資料撰寫論文,就不好付我薪金,最後決定安排我二年研究所畢業,當一年助教以充實英文能力,準備全力為博物館工作。
1968年底我到多倫多報到,博物館雖為我聘請一位會中文的助理,但她是到香港留學,學的是粵語,對我來說,效果就減低了許多。我的工作除了整理和研究,也要拓印甲骨上的刻辭。拓片一向由技術人員拓印,但在加拿大,只得自己做。施拓甲骨時要用蜂蠟作襯座才不會損傷甲骨。拓印完後必須清理背面的蠟。我無形中慢慢感覺到每一期甲骨的鑽鑿都有其各自的型態和大小,然後再到美國、日本、英國、台灣等地收藏的甲骨,與之作比對,也肯定各地收藏甲骨顯現的情況都一致,乃發表一系列有關鑽鑿斷代的文章。後來經科學發掘,有地層根據的安陽小屯南地甲骨上的鑽鑿型態,也有與之一致的結論,可確定鑽鑿型態是可行的斷代標準,故張光直先生許之為董作賓先生十個斷代標準外的第十一個標準。
皇家安大略博物館本是多倫多大學的一部分,因為編制大大擴充,于1968年分出成為獨立的行政單位,但兩機構仍保持某種程度的聯繫,博物館有十幾個在大學任教的名額。自己既然打算在加拿大安定下來,就得讀個博士學位才能在職位上有所提升。依多倫多大學的規矩,沒有設博士班的系,哲學碩士也可以任教。1972年半工半讀修完學位後,東亞系還未設博士班,但我已獲得加拿大學術院「教師進修博士項目」二年的獎學金,就安排先進入人類學系修讀博士課程。1974年東亞系設立博士班後,就轉到該系,由史景成教授指導,並於該年年底得博士學位,題目為Scapulimantic Techniques and Periodic Classification,出版時的書名為《卜骨上鑽鑿形態的研究》。
皇家安大略博物館為人文與科學並重的展示單位,其收藏的中國文物最為有名,號稱中國以外十大收藏之一。既然身為其中的一員,自然要涉及文物的典藏與展覽的工作。此館的展示以主題展為重點,每籌畫一次展覽就像寫一篇論文,有一定的規格。因此研究人員對每件文物的相關社會背景就要有相當的認識,才能好好設計,透過展覽把理念表現出來。在這種工作的氣氛下,自己就學習了有關考古、民俗、文獻、科學等各方面的知識,體會到文字的創意和古人生活的經驗是息息相關的,因此也完成了一系列像《中國古代社會》,以古人的社會背景和生活經驗作為探索中國古文字創意的論文。
由於在博物館也主管過行政業務,和世界各地的政界、學界與社會人士經常有互動,以充實業務的執行能力,也早就習慣了僑居地的生活環境。但學長曾永義教授幾次勸我回國貢獻,訓練一些學習甲骨學的人才。1996年我就請長假回母校客座,並於1998年毅然結束加拿大的博物館和大學職位,專任台大中文系的教授,講授甲骨學、文字學與中國文物等課,並接受同班同學黃啟方教授的邀約,到世新大學擔任兼任教職。2005年從台大退休後,就轉任世新大學的專任教授。